服装销毁的处理流程:
1、根据对方要求制定对应的服装销毁方案。
2、提供所报废的清单及对产品销毁的程度要求。
3、制定产服装销毁综合处理方案。
4、把需要进行报废的服装转移至服装销毁现场。
5、全程监督(录像、照片)产品销毁处理过程。
6、双方核实确认报废产品销毁的数量及满意程度。
7、服装销毁处理公司需要开具《产品销毁》报告给产废方。
8、开具凭证。
9、销毁程序结束。
10、后期优化销毁方案。产品销毁中心提供的服装销毁服务范围,包括有:男装、女装、儿童服装、内衣、鞋帽、箱包等。具体包括牛仔裤、休闲裤、短裤、裙子、西服、夹克、针织衫、衬衫、T恤、毛衣、衣、风衣、羽绒服、领带、袜子、手套、围巾、方巾、内衣、泳衣、睡衣、睡袋等。 我公司销毁中心是销毁公司,可提供文件销毁、硬盘销毁、硬盘数据销毁、文件档案销毁、银行卡销毁、过期食品销毁、服装销毁、机密文件销毁服务和方案。物流团队向客户提供上门回收服务,现场硬盘数据销毁,绝不假手于人,免除泄露或捐毁客户之机密资料的风险。
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(审核)
1、国发[1984]54号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》
2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号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》
3、各类产品《实施细则》
受理范围:生产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的本市生产企业。
审批收费依据:
收费标准按财政部、计委财综[2002]19号文件规定办理。
1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(含一个申证单元),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。
2、公告费:每个申证单元400元。
生产许可证审查费、公告费由地方局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收取。
3、产品检验费:按相关收费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。
审批总时限:约6个月
审批程序:
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项目系质检总局统一管理的审批项目,本局仅承担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和部分产品、项目的审核。
一、受理
条件:
(一)、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、企业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范围;
2、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准;
3、具备正确、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;
4、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、工艺装备、计量和检验手段;
5、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人员、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、检测人员;
6、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;
7、符合法律、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。
(二)、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全程代理办公室提出申请:
1、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》一式三份;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;
3、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及复印件三份(换证企业)
4、产品《实施细则》中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标准:
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、规范、有效
本岗位责任人:受理人
岗位职责及权限: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规定查验申报材料,确定是否受理企业申请
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,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《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》。受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。由于申请单位原因,未按期完成审查工作的,受理通知书自行失效。
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,同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或所需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、要求及申请单位的相关权利、投诉渠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单位。
受理时限:即时受理申请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企业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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